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曾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今天,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仍然需要学习这种“不争论”的勇气、智慧和胸襟。
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中,记载过一个故事: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故事中的人沉浸于细枝末节的争论,错失猎雁的机会。邓小平提出“不争论”,就是为了让改革开放摆脱争论的纠缠,抓住时机,让改革者们甩开膀子大胆干:“我就担心丧失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不争论”,体现了“少说空话、多做工作”的务实作风。邓小平主张“不争论”,不是不准有其他意见,而是希望别把时间浪费在争论上,使改革停滞不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会碰到许多全新的问题。邓小平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而不能靠坐而论道,搞一些抽象的争论。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当万里汇报安徽一些农村自发搞包产到户的争议情况时,邓小平发表意见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
“不争论”,体现了“敢试敢闯、事不避难”的担当精神。对看准了的改革,如果争论不休,就会错失机遇。改革开放初期,有人担心股票、证券这些是搞资本主义,心存疑虑,邓小平则认为,要“坚决地试”,“对了,开放;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于是,一大批新生事物在“不争论”的尝试中茁壮成长。任何一个新事物、新项目、新决策刚出现时,都会有不同声音。今天,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不少地方倡导“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的理念,就体现了“不争论”的魄力与智慧。
“不争论”,体现了“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政治清醒。客观地说,人和人之间、群体和群体之间,利益不同,想法不同,发生争论很正常。对于不同的意见,邓小平说,我们的政策是“允许看”,“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愿意干就干,干多少是多少,这样慢慢就跟上来了”。比如,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了,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才差不多全部跟上。为了防止和减少试和闯的过程中可能犯的错误,邓小平认为,要随时总结经验,走一步,看一步,对的坚持,不对的赶快改。他还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
有一则寓言讲道,甲乙二人争论数学问题。甲说,四七等于二十八;乙说,四七等于二十七。争到当地县令那里,县令叫人打了甲三十大板。甲自然不服,县令斥责他:“你既然知道四七等于二十八,为什么要与说四七等于二十七的人争论呢?该打。”
哂笑之余,我们还要看到,“不争论”不是对所有的问题都顺其自然,更不是不讲原则、不坚持原则。当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就是在邓小平的鼎力支持下才冲破“凡是”派的压制而得以全面展开。邓小平说,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对于学术问题,邓小平也一直主张百家争鸣,认为“讨论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不该争的不争,该争的要争个明明白白。无论是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还是干事创业、攻坚克难,都应当求同存异,积极寻求认识上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凝聚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