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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买专利诉国内同行,“内卷式”恶性竞争没有赢家

admin 2024-09-12 00:35:02 27
晶澳买专利诉国内同行,“内卷式”恶性竞争没有赢家摘要: ...

近日,晶澳科技在海外对正泰新能先后提起两次专利侵权诉讼。晶澳在此次事件后公开回应称,公司是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才有此行动。正泰新能则回应称,公司正在积极应对,按照程序妥善处理推进,将会以恰当的方式捍卫自身立场。

据晶澳科技2024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3.57亿元,同比下降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18.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19亿元,同比下降115.8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9亿元,同比下降138.48%。面对一落千丈的财务数据,“压力山大”的晶澳科技或有望通过一场“突袭”扭转局势?

这一场由光伏巨头晶澳科技发起的“突袭”行动,在行业内激起了层层波澜,这不仅仅是光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激烈斗争,也预示着行业内部竞争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

光伏巨头的“突袭”

时间回溯至今年7月,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收到了来自晶澳科技的诉状,该公司决定对正泰新能及其欧洲关联公司先后两次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了两项与TOPCon(隧穿氧化层)电池、组件结构技术相关的专利。

据晶澳科技官方回应,此举旨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场诉讼更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偷袭战”。

据公开消息,晶澳科技所依据的专利,于今年7月晶科能源手中购得。这一策略虽然从一方面显示出晶澳科技在知识产权上的布局,但同时也暴露出其在自主研发能力上的某些不足,而此举更是被业界人士视为“偷袭”。

在购得专利后,晶澳科技迅速对同行正泰新能发起诉讼,利用UPC诉讼时限短的优势,试图在最快时间内给对手施加压力。然而,据专业人士分析,由于涉案专利的创新性并不高,权利很不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项专利在中国的同族专利也曾多次因属于“公知常识”、且相关过程“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另一项专利正面临另外两家欧洲公司的异议,若异议成功将导致该专利无效。这也将进一步加剧对专利有效性和稳定性的质疑。

专利之争: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晶澳科技与正泰新能之间的专利战,只是光伏行业内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之间的专利纷争也愈发频繁。

从今年4月天合以涉嫌专利侵权为由在美国起诉润阳,再到此次晶澳科技在欧洲起诉正泰新能,光伏巨头们纷纷通过专利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试图通过诉讼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光伏巨头们的专利之争,好似“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下企业竞争的真实写照。 

然而,这种内卷式的竞争方式,一方面会耗费企业大量的精力和金钱资源,或导致重心偏离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的本质;另一方面,频繁的专利诉讼甚至会破坏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合作环境,影响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近日,头豹研究院工业制造高级分析师常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公开表示,光伏行业的技术创新依赖广泛的合作,但专利战可能会限制技术共享,特别是在新兴市场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TOPCon技术作为光伏领域的重要技术之一,其基础专利多掌握在欧美国家手中,包括本次晶澳诉正泰新能的两项专利,最初也是由LG公司申请,后高价转让给相关中国企业。专利之争,始终是悬在中国光伏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以晶澳科技为例,其此次在欧洲起诉正泰新能,虽然名义上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但已引起国外同行的高度关注。美国最大薄膜太阳能公司First Solar更是在同一时间宣布对几家晶体硅电池制造商展开调查,指控其可能侵犯TOPCon专利。一旦中国光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频繁遭遇专利诉讼,不仅会影响出海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还会进一步导致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 

“内卷式”恶性竞争没有赢家

得益于科技创新“先手棋”的布局与推进,这几年,以光伏行业为代表的我国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快速崛起,新质生产力在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方面表现出强劲潜力。辩证地看,“内卷”也是一场全方位的变革与升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开始寻求上下游产业链的紧密合作与协同创新,并在整合产业链资源、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增强了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也推动了整个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内卷后的恶性竞争,犹如一剂“慢性毒药”,悄无声息地侵蚀企业的生命力。因此,天合、协鑫等多家光伏企业领导人都曾公开呼吁摒弃相互内卷的言论。毕竟,这种内卷,表面上看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最终导致的却是零和博弈,往往只能带来短期的市场效应而无法形成长期的市场优势,恶性的竞争往往局限于对有限市场份额的过度争夺,却忽视了合作与协调发展扩大市场的机会,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削弱对手,导致两败俱伤,行业整体利益的受损。

进一步而言,“卷”这一现象,若不加以引导和规范,其本质所蕴含的低质竞争、规则破坏等行为,将对契约精神、商业道德乃至社会整体福祉构成严重威胁。长期而言,这种模式将侵蚀市场秩序,阻碍文明的进步,最终造成广泛而深远的负面影响,使每个人都成为其牺牲品。

市场千变万化,唯有价值创造生生不息。恶性竞争终究难成历史注脚,正如投机的资本弄潮儿鲜有时代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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