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重磅部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
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和加大监管政策支持三个方面,鼓励非银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非银机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现实需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科技设备、医疗设备、资源回收拆解再制造类企业设备租赁及更新需求,支持大型设备制造和使用、国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等设备。二是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对集团客户的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集团、贴近产业的优势,紧扣集团设备更新需求,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通过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方式,满足集团下游客户对设备、消费品的采购和换新需求。三是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消费信贷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等,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一是非银机构要在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业务方向和结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战略和资源配置。二是非银机构要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三是非银机构要不断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持续压降利费水平,规范到期催收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加强监管正向激励,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机构,在监管评级相关评分要素中给予适当激励;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也要严防道德风险。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相关行业协会要协调组织非银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正面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非银机构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引导非银机构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积极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全力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取得积极成效,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3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近期,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方政府正在密集推出具体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和配套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引导非银机构更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总局研究起草了《通知》,全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积极成效。
二、《通知》中对各类非银机构都有哪些针对性支持和鼓励政策?
《通知》鼓励非银机构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资源禀赋,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支持前瞻性、针对性、自主性技术创新,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现实需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科技设备、医疗设备、资源回收拆解再制造类企业设备租赁及更新需求,支持大型设备制造和使用、国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等设备。
二是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对集团客户的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集团、贴近产业的优势,紧扣集团设备更新需求,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通过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方式,满足集团下游客户对设备、消费品的采购和换新需求。
三是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消费信贷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等,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
三、《通知》对非银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提出了哪些相应要求?
一是非银机构要在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业务方向和结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战略和资源配置。
二是非银机构要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三是非银机构要不断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持续压降利费水平,规范到期催收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通知》中有哪些监管政策支持内容?
一是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加强监管正向激励,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机构,在监管评级相关评分要素中给予适当激励;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也要严防道德风险。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相关行业协会要协调组织非银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正面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围绕《通知》落实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制度,优化监管评级体系,将非银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情况纳入日常监测和监管评级评价工作,鼓励非银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色积极落实政策。
二是鼓励经验交流。指导各金融监管局、行业协会加强调查研究,组织非银机构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并反馈良好做法和意见建议,促进良好实践经验交流。
三是加强政策协同。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合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更好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