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座一线城市行动!深圳取消限售,外围区域放开限购,核心区域“3改1”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抒颖 深圳报道
继上海、广州之后,深圳也选择在 9 月 29 日深夜发布重磅房地产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2 套住房,户籍青年单身人士限购 1 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则限购 1 套住房。
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户籍青年单身人士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 1 套住房。
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则只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 1 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这就意味着,深圳此前针对非户籍居民的限购政策再度松绑,外围区域已经不再限购,核心区域则从 "3 年社保 " 改为 "1 年社保 "。
除此以外,深圳还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明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此前,深圳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 3 年内限售,商务公寓限售时间则为 5 年。
在此基础上,深圳还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 5 年调整到 2 年;并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20%。
同时,深圳还将定价权还给市场。《通知》表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深圳还表示,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 " 市场 + 保障 " 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 " 人、房、地、钱 " 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
此外,深圳还将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深圳近期市场也表现平平。据乐有家研究中心统计,今年 7 月,深圳一手住宅预售成交 2616 套,环比下降 11%,同比下降 17%;今年 8 月,深圳全市成交 2537 套住宅新房,环比下降 3%,同比增长 15%。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 8 月,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0.8%,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 1.3%。
而据克而瑞统计,截至 9 月 22 日,深圳新房网签量已连续 7 周下跌。其中,9 月 16 日 -22 日,深圳新房网签 492 套,成交面积约 4.9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22.9%;整体成交均价约 44340 元 / 平方米,环比下降 8.3%。其中普通住宅网签 297 套,成交面积约约 3 万平方米,环比下降 28.1%;成交均价约 59743 元 / 平方米,环比下降 1.5%。